看到有公知写文章告诉我们,巴勒斯坦不是个国家,只是个地名,所以犹太人在巴勒斯坦的土地上首先建立国家没有错。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都想啐他一脸。巴勒斯坦是没有国家,但不代表那里没有人。当初第一批600多个犹太人祈求巴勒斯坦人收留他们的时候,那里有几百万巴勒斯坦人。不能因为人家没有建国,就认为那里是无主之地,然后就可以杀戮巴勒斯坦人抢人家的土地。 这就好比公知有个女朋友,两人一起生活了很久,但是没有领证。所以其他人就可以强迫公知把女朋友让出来供其强奸一样。就问问公知们,如果有人要求你们这样做,你们答应吗? 这样的事,欧洲白人在印第安人生活的美洲干过一次,然后现在犹太人又在巴勒斯坦做着同样的事。其实这两拨人是同一种人,干这事自然是轻车熟路。但是公知们这么卖力地帮他们解脱到底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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