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30日,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因个人资金需要,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327,3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股东基本情况
容大感光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分别为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截至公告披露日,四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海望
44,356,777
12.1072
杨遇春
41,590,223
11.3520
黄勇
40,597,052
11.0810
刘启升
35,262,417
9.6249
减持详情
此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其孳生股份。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具体减持安排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林海望
915,919
0.2500%
杨遇春
915,919
0.2500%
黄勇
915,919
0.2500%
刘启升
4,579,593
1.2500%
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3,67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63,675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董事林海望、杨遇春、黄勇、刘启升曾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持有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望等四人也曾作出长期持股意向、遵守减持规定、提前公告等多项承诺。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市场及股价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或分红不达标情形,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规。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主体合规减持并及时披露信息。本次减持为控股股东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投资者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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