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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剑说法]长期忍受空调外机噪音和热风,合肥一男子状告邻居要求拆除

合肥市民张先生因为忍受不了邻居家空调外机对其生活的影响,一纸诉状将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移除空调外机。近日,合肥包河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被空调外机侵扰,男子起诉邻居要求拆除

张先生和吴先生家住在同一层的相邻户。

“他强行把空调外机安装在紧邻我家次卧和卫生间窗户通风口处外墙上,严重影响我的生活品质,酷暑季节不能开窗通风,因为空调外机吹出来都是热风,晚上要被噪声侵扰,每天苦不堪言。”张先生诉称,他多次拨打相关电话投诉,小区物业公司也上门与对方协商处理,督促移机整改,但是对方均拒绝。

张先生说,因为开发商为每户每个房间都预留有设备平台,在小区建筑规划设计图纸上有明确标注,但是吴先生没有把空调外机安装在自家指定的设备平台上,而是挂在公共墙面上,“业主在安装空调外机时应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安装位置不当导致相邻方通风采光等受影响,需承担法律责任。”

据此,张先生将吴先生起诉至包河区法院,要求吴先生拆除挂在此处外墙上的空调外机,恢复原貌,排除对他的侵害。

现场调查确有此事,法院判被告拆除

包河区法院工作人员经现场勘查和审理,确认张先生所说之基本事实真实存在,吴先生户对平台设备进行了改造,原可以放置空调外机的平台设备经改造后成为其室内阳台的一部分,故将空调外机悬挂于紧邻张先生家次卧和卫生间窗户通风口外墙上。

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吴先生为其家庭生活便利,改变阳台原有设计,将自家空调外机悬挂于公共区域,该区域实际上紧邻张先生家的次卧和卫生间,在空调开启时,噪声和热风对张先生正常生活、休息造成影响,客观上也可能存在对不特定的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经物业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多方多次上门协调要求吴先生拆除,而吴先生仍然未予拆除整改。

据此,包河区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吴先生将此处的空调外机拆除。(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安徽商报元新闻记者张剑实习生陈浩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