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的错?山西,一辆公交车上,一位老大爷看到后排女乘客裙底露出春光,他不仅没上前提醒,反而光明正大、目不转睛地盯着裙底偷看。 一位乘客看不下去将这一幕发到网上,可没想到自己却被网暴了 —— 网友谴责他:“大爷是光明正大地看,应该不违法,你录视频才违法,泄露别人隐私!” 公交车刚过十字路口时,穿短裙的姑娘往后排挪了挪。她选了靠台阶的座位,那里有块半人高的挡板。 她弯腰整理裙摆时,指尖划过膝盖,特意把裙摆往下拉了拉,心里想着 “这样应该安全了”。 窗外的树影晃过她的手机屏幕,她刷着短视频,嘴角还带着点笑,完全没察觉前排那个戴草帽的老大爷,已经悄悄转了半圈身子。 大爷起初是嫌太阳晒,往阴凉处挪了挪,可目光扫过后排时,突然顿住了。姑娘的裙摆因为坐姿角度,被台阶边缘微微撑起一角,露出了打底裤的边。 他的眼神像被磁石吸住,原本搭在膝盖上的手慢慢攥紧了扶手,脖子不自觉地往前伸,连草帽滑到鼻尖都没察觉。 旁边穿校服的学生皱着眉瞥了他一眼,他像没看见,视线始终没离开那个角落,连公交车报站的声音都仿佛成了背景音。 车厢里渐渐有了些细碎的动静。坐在斜对面的大妈咳了两声,大爷没回头;有个小伙子故意把手机音量调大,视频里的笑声炸响时,大爷眼皮都没抬。 直到穿格子衫的年轻人掏出手机,镜头悄悄对准了这一幕 —— 他手指有些抖,屏幕里,大爷的侧脸和姑娘低头的背影形成刺眼的对比,他咬了咬牙,按下了发送键。 视频在网上发酵得比公交车还快。有人截了图,圈出大爷的眼神:“这哪是看,分明是盯着不放,跟耍流氓有啥区别?” 可反驳的声音更快:“公共场合,人家没偷拍没上手,看两眼犯法吗?” 更有人把矛头对准拍视频的人:“你拍别人发网上,经过谁同意了?姑娘的隐私被你卖了,你才是真缺德!” 穿短裙的姑娘是第二天刷到视频的。她盯着屏幕里自己的背影,突然想起那天总觉得后背发凉,原来不是错觉。 她把脸埋进枕头,既气大爷的肆无忌惮,又恨自己没早点察觉,最后忍不住哭了 —— 她明明已经很小心了,为什么还是成了别人的 “焦点”? 拍视频的年轻人删了视频,可私信里的骂声还在跳。 他起初觉得自己是 “正义之举”,现在却糊涂了:“我只是想让大家注意这种事,难道错了吗?” 而那位大爷,被邻居问起时,只是挠挠头:“我就是看了两眼,也没干啥啊……” 这事儿最拧巴的地方,就藏在 “公共” 两个字里。公共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可 “看” 的边界到底在哪?是目光停留三秒算越界,还是盯着不放才算过分? 拍视频曝光不文明,是维护正义还是侵犯隐私?就像去年地铁里,那个被拍了裙底的姑娘,报警时警察说 “没实质性接触难定罪”。 就像商场里被盯着看的女士,骂回去反被说 “穿那么少不就是给人看的”。 其实,答案或许藏在每个人的心里。你愿意自己的家人被这样盯着看吗?你愿意自己的背影被陌生人拍了发上网吗? 公共空间的体面,从来不是靠法律一条条划出来的,而是靠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的分寸感。 大爷的错,错在把别人的身体当 “风景”;网暴拍视频者的错,错在拿 “不违法” 当冷漠的借口。 而我们每个人,或许都该想想:当类似的事再发生时,除了拍视频或沉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 比如上前提醒一句 “姑娘,裙摆乱了”,比如对大爷说一句 “大爷,往前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