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宗庆后的遗嘱没有涉及三个私生子?
原因就是宗亲后生前爱护自己羽毛,不可能在遗嘱里公布私生子的存在,同时也因为信托的性质,只要提前设立为三个私生子设立信托保障,信托早于遗嘱就可以单独存在,所以,宗亲后早就安排好了。
昨天香港法院的判决书显得宗馥莉的法律团队缺乏专业素质,长公主态度蛮横,有点不讲武德,因为信息披露,该信托竟然是宗馥莉代为管理的?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的报道,宗庆后委托宗馥莉设立了三个境外信托,A信托是宗继昌,B是宗捷莉,C是宗继盛,而且信托是不动本信托,比较令人费解的是,该信托设立以一个PTC模式过渡到专业受托人阶段,在过渡阶段,宗馥莉担任受托人的股东,信托过渡期结束后,宗馥莉不再参与任何的信托管理,全部由“宗氏三兄妹”来管理。
宗馥莉既然可以担任信托的初期管理身份,可见当初她肯定是答应了宗老先生的要求,现在的行为只能说她是出尔反尔。
信托是独立在遗嘱之外,这应该是一个法律常识
如果依据香港法律,信托是独立在遗嘱之外的,尤其是信托成立早于遗嘱,遗嘱将无权处分信托资产,这些都是法律常识,宗的律师团再草台班子,应该不至于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很可能是宗家长公主意气用事,谁说都不听劝。
宗律师团能力从水军表现看堪称灾难
比如很多水军直接宣布宗馥莉赢了,因为证据就是宗的母亲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宗亲后的遗嘱,都不知道怎么想的,这个是婚外子女的信托官司,你拿结婚证算什么证据,没有一点熟悉香港法律,以及信托的法律界限。
事实证明,这位长公主没有能力处理稍微复杂一点的事情,娃哈哈未来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