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至8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周惠永一行就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经验交流座谈会情况来江西调研督导,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熊良明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各刑事检察部门,南昌、上饶、吉安三个市检察院及南昌东湖、上饶广信、吉安永新三个基层检察院作情况汇报。
督导组肯定江西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监督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站位高、行动快、措施实,刑事检察部门的职能职责进一步优化,刑检基本职能建设进一步加强,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诉判不一”检查评查、刑事“挂案”清理、侦查活动深层次违法监督等一系列特色专项监督活动,推动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取得新进步。
督导组强调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对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要坚持依法规范、实事求是、点面结合、量质统一,确保工作有人干、有人盯、有人管。要杜绝办案和监督“两张皮”,坚持办案和监督并重,深挖案件“富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推进以信息化、智能化赋能刑事诉讼监督相关工作,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通过专题实训、同堂培训等方式,提升检察人员的监督理念、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水平。
其间,督导组实地查看了赣州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和五省市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工作开展情况。督导组成员以《当前两项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题为江西省刑事检察人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