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他从1950年入狱,到2020年获释,坐牢足足70年,是世界上坐牢时间最长的囚犯,坐牢时长吉尼斯世界纪录非他莫属。 (信源:百度百科——弗朗西斯·史密斯) 一个人在监狱里能待多久?七十年,两万五千多天。美国有个叫史密斯的人,二十四岁进去,再出来,已经是九十五岁。他的人生,几乎就等于一部监狱史。这事儿听着就挺离谱的,但更离谱的,是这七十年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他进去的由头,是一桩命案,直接被判了死刑。就在上电椅前两个钟头,一个警官突然觉得不对劲,案子有疑点。就这么一句话,死刑变成了无期徒刑。从鬼门关前被拉回来,听着是幸运,可谁也没想到,这只是另一场漫长折磨的开始。 没过多少年,证明他可能无辜的证据一件接一件地冒了出来。当年指证他的同案犯,后来承认是被警察逼着撒的谎。这就等于说,案子的地基,从一开始就是歪的。这在任何案子里,都是个足以让法官睡不着觉的大事。 紧接着,当年的关键目击证人也扛不住了。他站出来说,自己当年根本就没在犯罪现场看见过史密斯。这一下,把史密斯钉死在现场的最后一颗钉子也松了。两个核心证据都出了问题,案子基本上已经千疮百孔。 最绝的还在后头。另一个州的监狱里,有个犯人主动承认,当年的案子是他干的,跟史密斯没半点关系。真凶都自己跳出来了,这案子要是拍成电影,观众都得嫌编剧没逻辑。可现实就是这么发生了。 所有这些证据,摆在法院面前,结果呢?法院压根不接招。理由听起来特别“专业”:证人时隔多年翻供,证据力不足,不足以启动重审。就这么一句话,把所有的新证据都挡在了门外。法律程序,在这里成了一堵滴水不漏的墙。 这个案子就这么被“挂”了起来。真相是什么,好像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判决并不能过被改变。而史密斯也在监狱里呆了七十年。系统犯了错,但它选择的不是纠错,而是维持这个错误。 在监狱里,时间能改变一切。刚进去那会儿,史密斯肯定不服气,也想过跑。毕竟二十多岁,谁愿意一辈子就这么完了?可希望这东西,最怕的就是漫无天日的消磨。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外面的世界换了人间,他还在原地。 三十多年后,他早已经变得麻木了,而早年间的抗争也让他变得疲惫不堪。心理学上管这叫“制度化”,说白了,就是监狱把你变成了它的一部分,你已经不知道除了监狱,还能怎么活。 他成了监狱里的“活化石”。新来的狱警,得管他叫声“老师傅”;新来的犯人,得向他请教监狱里的生存法则。他比很多监狱长的“任期”都长。监狱成了他的世界,他成了这个世界里最资深的居民。 当他最终获得假释时,已经九十五岁了。世界对他来说,完全是个陌生的星球。他在已经与世界隔绝。他不会用监狱外的任何东西,他成了一个与世界格格不入的存在。 出狱后的生活,才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他没有家可以回,亲人朋友早就天各一方。社会上倒是有人讨论他,有人同情,有人说“杀人偿命,多老都不能放”。但这些讨论,对他本人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已经是一个被社会彻底抛弃的人。 最后,他去了哪儿?一个专门为年老服刑人员开设的疗养院。说得好听是疗养,说得难听点,就是一个换了地方的监狱。这里没有铁窗,但有更严密的规则和管理。他从一个监狱,被无缝衔接到了另一个“监狱”。 这个结局,让“自由”两个字变得特别刺眼。这根本不是正义的胜利,也不是对错误的纠正。这只是系统在处理一个它自己也感到棘手的“产品”而已。它用七十年时间,成功地把一个人变得再也无法适应自由,然后“仁慈”地给了他一个无法享受的自由。 史密斯的故事不是唯一的。有许多被关押多年的人都是这样。他们出来时,都一样,年老体衰,与社会完全脱节。释放他们,对他们本人来说,反而成了一种折磨。 说到底,悲剧的核心不是那次错误的判决。而是那个僵硬的、拒绝纠错的系统,以及被它白白消耗掉的七十年光阴。 当伤害已经持续了七十年,并且变得不可逆转时,任何事后的补救,都显得苍白无力。我们看到的,已经不是一个关乎正义的故事,而是一个关于生命如何被彻底摧毁的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