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 欧盟突然宣布了! 8月3日爆出大新闻,欧盟对外行动署对中国澳门警方依国安法开展行动指手画脚瞎评一通,中国驻欧盟使团发言人立刻回怼说强烈反对坚决不满,欧盟这是没事找事惹毛了中国! 澳门国安法2020年生效后,当地治安案件下降42%,游客量比立法前涨了三成。事实摆着,欧盟偏要来说三道四。 欧盟自己去年处理了237起涉国家安全案件,没见谁出来说句话。到了中国的事上就双标,明摆着管得太宽。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欧盟一方面以“人权”和“自由”为旗帜,试图为自己在国际事务中树立“道德高地”,一方面又在面对其他国家的国家安全事务时,展现出一种明显的双重标准。对于澳门的国安法,欧盟显然是在试图“指导”中国如何处理自己的内政问题,而这显然是不合适的。任何国家都应该有权决定如何保障自己的安全与稳定,尤其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安全问题更应当被各国视为不可侵犯的核心利益。 回到澳门国安法的实际效果,很多人可能对它持有偏见,认为这意味着自由的压制。但看看数据:自2020年生效以来,澳门的治安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游客数量的上升也说明了法案的有效性。澳门从一开始的“安保薄弱”到现在的安全环境不断优化,这正是国安法带来的积极影响。 事实上,欧盟的这一立场显得格外不合时宜。作为一个曾经因为自己内政问题而多次被批评的联盟,欧盟如今试图用其一贯的标准来评判中国澳门的国安法,显然是一种“自己做不到的事,却想要求别人做”的心态。而且,欧盟自己也有类似的国家安全立法,甚至处理了大量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结果并没有引起外界的过多关注。为何他们在中国的事务上如此敏感?这显然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更让人疑惑的是,为什么欧盟在中国的内政问题上如此热衷出手干涉,却不愿意对自己成员国间的类似问题做出更加透明的讨论呢?例如,欧盟内部的安全法和反恐法,是否对所有公民的基本自由产生了过多的限制?欧盟的这种矛盾行为实际上暴露出它在处理国际事务时的局限性和选择性偏见。 这次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国际关系中的公平与尊重并非空谈。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自己的国情来制定相关政策,而其他国家不应肆意指手画脚。这不仅仅是对澳门的干涉,更是对中国主权的挑战。中国一贯坚持“内政不容干涉”的原则,这一立场不容动摇。 回顾过去三年,类似的干涉已经发生过多次。从香港事务到新疆问题,国际上总有人在对中国内政进行无端指责。然而,中国通过自己的外交渠道,一次又一次地予以回应。这不仅仅是对中国的保护,更是对世界秩序和国际关系基本规则的坚守。 有些人可能会认为,澳门国安法对于公民自由有一定的限制,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为了确保社会长期稳定,避免外部势力的干预与操控。毕竟,澳门特殊的地理和政治地位,使得它在国家安全方面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在这种背景下,国安法的实施具有不可或缺的必要性。 回到欧盟的立场,它试图通过对中国内政进行评论,来证明其所谓的“道德优越感”,但这样的行为不仅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反而可能加剧国际社会的对立与误解。尊重各国的自主权与选择,是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的基础,任何试图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最终只会自食其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