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了法律风险,但丧失了道德底线! 一个快四十岁的大叔发文:86大叔和07年小屁孩儿的幸福生活,称我们相差21岁,但是我们很幸福!为了证明真实性,他还特地晒出了两个人的身份证,并留言“希望我陪她长大,她陪我变老”。 这两个人什么时候开始交往的目前不清楚,但看样子也不像刚交往,说明男的是等到这个小女生满了十八岁后才发的这个帖子,也说明他知道跟一个刚成年的人交往是不道德的,是要接受众人审判的! 但一个40来岁的男人,是用怎样的手段去跟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小女生交往的?背后有没有采用特色的追求手段?一个花季少女何至于看上一个既不帅气也不多金的四十岁大叔的?难道就因为大叔叫起来特别有意思? 一些男性可以把追求目标伸向刚成年的女孩子,虽不至于被法律审判,但道德层面多少欠缺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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