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父亲篡改状元女儿高考北大志愿,导致女儿远走异国,24年不肯原谅父亲的故事。 道德感强的人拿着生养之恩来说事,但是放在这个故事里,一开口讲道德就错得离谱。 作为父亲你生养有恩,人家也没有说不认,但不代表儿女就是你可以随便控制的小白鼠,他们是有独立人格的人,而且十八九岁正是独立人格彻底形成最重要的时间点。 对于一个有独立人格的人来说,你可以不尊重他,但是不能不尊重他的选择,因为他的选择是他的人格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还没有彻底形成一个成熟心智的人来说,不尊重他的选择,就相当于要摧毁他的人格。 偷偷篡改高考志愿这种不尊重他人选择的做法,无异于是要彻底杀死对方,必然会引来最为激烈的反抗。这种事情比某人要害你丢工作,还要残酷得多。 更可怕的是做这件事的人是自己的亲生父亲,那种背刺感,是一个独立人格尚未完成定型的年轻人无法承受的。 只是选择了不原谅父亲,远走高飞,而没有做出更加过激的举动,说明这个孩子还是理智非常强大的,但你无法苛责她的失控。 父母的好心不是你去干涉儿女选择的理由,越是年长的孩子,他们的选择就越是不能随意干涉,否则就会亲人变陌生,甚至变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