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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女子例假刚结束,就迫不及待去学游泳,结果游完当天晚上就大出血,住院手术4天

浙江一女子例假刚结束,就迫不及待去学游泳,结果游完当天晚上就大出血,住院手术4天花了4000多。女子认为办卡的时候没人提醒自己来完例假不能游泳,要求游泳馆赔钱……   浙江桐乡有一位龚女士。今年5月底,她闲来没事在当地一家游泳馆内花2000块钱办了一张卡,学习游泳。   结果没过多久女子身体来例假了,这种情况显然没法接着游泳,于是专门跟教练发消息请假。   龚女士不好意思说自己这是来例假了,就只跟教练说:“教练,我想请一个星期假,你懂得。”   教练也不知道是真懂了还是根本没有懂,说:“好的。”   就这样,一转眼到了6月5日,龚女士的例假结束了。迫不及待的跟教练发消息说可以练习了。   教练说那就来吧。   于是,龚女士就去游泳了。然后就悲剧了。   就在当天晚上,龚女士开始不停地流血,整整1个多星期,一直没有减缓的迹象。   这下子龚女士是彻底慌了神,赶紧给教练发消息说了自己的情况。   教练听后很是疑惑,说来例假的话本来就不能游泳啊,这是常识。   事实上,这确实是常识,女性经期结束后最少等两到三天才能下水游泳。哪怕不懂医学,按照常理来讲这么做也一点都不合适。   “不是,我是大姨妈好了,才来的。”   “你如果是例假刚结束的话来游泳也是不行的。”   龚女士这才知道,原来例假刚结束不能下水游泳。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哪怕是吃药都不管用。   又拖了几天龚女士拖不起了,决定去医院看看。   医生看了检查结果后直摇头,说你这个情况有些严重,流血的时间太长了,子宫内膜都增厚了,得做刮宫。   龚女士就这么住了4天院,花了足足7000块钱。   这一波可真是无妄之灾,如果她晚几天去游泳的话这7000块钱也就不用花了。更别说哪怕是出院了,龚女士还是觉得头晕脑涨的。   龚女士认为,在这件事情上,游泳馆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自己已经暗示的足够明显了,自己来例假了。结果游泳馆竟然完全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从她办卡开始一直到事发当天都没有做过任何提醒,进而酿成了现在这种局面。   因此,龚女士专门找到游泳馆,要求赔偿损失。也不多要,就赔偿我一张2000块钱的游泳卡吧。   龚女士没想到的是,游泳馆竟然不许。说大家都是成年人,这种常识性的事情你都不知道吗?你说没有生理期刚结束不能游泳的提醒,那我请问了,你见过哪家游泳馆有这种提醒的?   总之就是一句话,他们只愿给龚女士多续几个月费,两千块钱卡是绝对不可能的。   那么问题来了,游泳馆究竟有没有责任呢?   答案是根本没有责任,游泳馆的主要责任是保障水质卫生,场地安全,法律上可没规定要游泳馆要专门提醒顾客个人健康管理事项。   游泳馆也不可能专门在游泳池边上数块牌子,说生理期结束后多长时间内不得游泳,这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   而且龚女士请假的时候说“你懂得”。教练也不知道“懂”什么,谁知道她是去旅游还是什么。   因此,哪怕龚女士专门找了记者来给自己站台,记者找了律师也表示爱莫能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