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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一对情侣在图书馆里少儿阅读区搂搂抱抱,作出一些非常私密的举动,两人躺在

湖南长沙,一对情侣在图书馆里少儿阅读区搂搂抱抱,作出一些非常私密的举动,两人躺在图书馆地上超过10分钟,引来不少孩子好奇的观望。图书馆现场有志愿者在岗,但也没有出言干预,这引发很多家长的不满,直接投诉了图书馆。 8月5日,据九派快讯报道,长沙岳麓图书馆因一对情侣的不当行为被推上舆论风口浪尖。 有网友爆料称,3日下午,她在少儿阅读区陪女儿选书时,被一对躺在地上的情侣挡住了去路。 更令人咋舌的是,两人竟旁若无人地亲密搂抱,甚至外放手机视频,整个过程持续超过10分钟。 据了解,当时阅读区里至少有十几个孩子,最大的不过十岁,最小的还在蹒跚学步。 目击者李女士回忆道,那个男孩整个人压在女孩身上,两条腿还交缠在一起。有个小女孩指着他们问妈妈:哥哥姐姐在玩什么游戏,当妈的赶紧把孩子拉走了。 更让家长们气愤的是,现场执勤的志愿者明明看到了这一幕,却只是低头整理书架,始终没有出言制止。 据现场监控显示,这对穿着休闲装的情侣进入少儿阅读区,径直躺在绘本区的地垫上。起初只是头靠头玩手机,5分钟后开始互相搂抱,女孩甚至把腿搭在男孩腰间。 随后,有家长带着孩子经过时露出尴尬表情,但这对小情侣丝毫没有收敛。 保安接到投诉后前来劝阻,却遭到这对情侣的激烈反驳:公共区域凭什么不能躺?还指责保安歧视情侣。 面对家长们的质疑,岳麓图书馆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的处置存在疏漏。 保安是临时调来的暑期工,看到年轻人态度强硬就有点退缩。 志愿者大多是在校大学生,缺乏处理突发情况的经验。 图书馆表示她,事发后,他们立即组织全体员工召开紧急会议,要求今后遇到类似情况必须第一时间上前劝阻,若对方拒不配合可立即报警。 图书馆回应:我们理解年轻人表达情感的需求,但少儿阅读区是专门为0-12岁儿童设置的,他们会在显眼位置增设“请保持文明举止”的提示牌,同时增加定时巡查。 真的是只要自己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这对情侣这样的没羞没臊,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首先,这对情侣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涉事情侣在图书馆少儿阅读区躺地搂抱、外放手机视频的行为,已明显干扰其他读者的正常使用。 两人持续10分钟占据公共区域且肢体交缠,导致家长和儿童被迫绕行甚至中断阅读。图书馆作为“严肃阅读学习场所”,其功能定位与情侣的亲密行为形成冲突。 尽管两人辩称“有权在此区域活动”,但公共场合的权利行使需符合场所功能与社会基本规范。 如果这对情侣发行为导致多数人无法正常使用公共设施,公安机关可依据该条款认定其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并对涉事者处以警告或罚款。 其次,情侣的行为还违反公序良俗原则,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情侣在少儿阅读区的亲密举动,存在违背社会善良风俗的风险。未成年人因其认知局限,可能模仿此类行为或产生困惑。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规定条,图书馆等场所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适宜”的环境,而涉事行为显然与之相悖。 司法实践中,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虽未必构成犯罪,但可能需承担民事责任。 若家长以“目睹不雅行为对孩子心理造成负面影响”为由起诉,法院可能会判令涉事者赔礼道歉或赔偿精神损害。 此外,图书馆若未及时制止此类行为,家长亦可主张其未尽到管理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