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ohu

大连友谊重大诉讼达成和解撤诉 对公司利润无影响

market近日,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收到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辽02民再79号),该裁定涉及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再审事宜,大连友谊作为该案第三人。

回溯该案件,友谊集团与凯生经贸、武信控股、武信投资集团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早在2019年12月9日公司便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此后,历经一审、二审,各方对判决结果存在不同意见,2021年7月凯生经贸、武信控股、武信投资集团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书》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及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曾先后作出相关裁定。

在此次诉讼事项审理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30日收到友谊集团提出的撤诉申请。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处分自身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撤回起诉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且本案其他当事人均同意,故予以准许。

截至公告日,大连友谊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由于公司为该诉讼事项第三人,且目前诉讼双方已经和解并撤诉,因此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影响。相关备查文件为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辽02民再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