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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作为人工栽培的植物,时间久远。它的发源地原在东地中海沿岸、小亚细亚和中亚细亚

葡萄作为人工栽培的植物,时间久远。它的发源地原在东地中海沿岸、小亚细亚和中亚细亚地区。   最早经过人工栽培,起源于这一地区的欧亚种葡萄,至今仍有其野生类型,存活于荒山野林之中。一般认为,至今已有5000至7000年的历史。   最初的分布地区包括中东、中亚、南高加索和北非,然后向西传播到意大利、法国等西欧各国,向东到东亚,最后普及世界各地。   中亚古国和我国新疆的葡萄种植以及葡萄酒的酿造历史悠久,并为考古发掘所证明,属于公元前4~3世纪的古城遗址,都有葡萄籽核发现。   汉文史书也有这一地区在2000年前栽培葡萄的记载,他们酿造葡萄酒的经验相当丰富。   《史记·大宛列传》中说:“宛左右以蒲陶为酒,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苜蓿。   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这里所说的大宛左右,应该是指康居、安息以及我国新疆在内。   如作为“康居之后”的康国“多蒲萄酒,富家或致十石,连年不败。”古代新疆在汉魏时期,葡萄种植及俗尚葡萄酒之风也不乏记载:   根据上述,从2000多年前的汉代开始,新疆以致整个中亚地区,种植葡萄、饮用葡萄酒已成习俗。   葡萄酒富含糖份,久置则易酸败,而当时富家藏酒万石数十年不坏,其酿酒及贮酒的技术已达较高的水平。   新疆各地盛产葡萄并嗜饮葡萄酒的习俗,早先有文字记载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塔里木盆地南及东南缘,也就是且末、精绝以及于阗一带。   斯坦因的《西域考古记》告诉我们,在和田地区民丰县的尼雅遗址,即古精绝国遗址,经发掘后曾展示了一处公元1至3世纪的果园的面貌,在一处居室附近的果园里,至今还保存着巳经枯干了的成排的桃、杏、梅、葡萄等果树。   1959年,在民丰县的一座东汉时期的合葬墓里曾出土了不少的毛织物,在精致的人兽葡萄纹采崴中织就的花纹图案既有高鼻卷发的人物形象,也有写实的葡萄纹样。   特别是在墓地发现的一块蜡缬棉布单上,绘一裸体露胸的供养人,双手捧着一件尖长的容器,内盛成串的葡萄供品,曾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   这表明远在2000年前葡萄就是新疆人民熟悉、喜爱的果品,其形象已见诸艺术的描绘。   在公元3世纪左右流行于新疆塔里木盆地的怯卢文书,不仅记录了当时的葡萄种植,而且还有买卖葡萄园的商业活动,怯卢文书中除谷类生产之外,常见的即为葡萄种植。   因而在土地买卖盛行之时,葡萄园的转让屡屡出现于文书中。而葡萄种植所以在这里兴盛,与塔里木盆地南缘的自然条件有极大关系。   且末、精绝一带光热条件好,日照充足,年积温高,四季分明,冬暖夏热,昼夜温差大,有利于糖份积累,故葡萄味极甜。   在塔里木盆地东南缘,由于自然条件得天独厚,故各地早就广泛种植葡萄,而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条件下,且末、精绝一带葡萄酒的酿造业也随之发展起来。   社会上饮酒之风大盛,酒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之必需品,其社会价值与作用也就大大提高,甚至与粮食有着同样的价值,起着重要的交换手段的作用。   民以食为天。人们在生活中需要土地和粮食,而土地和谷物须用酒类购买,酒已成为重要的交换手段,可见酒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决不在土地和谷物之下。   而成为不可缺少之物,社会上酗酒成风,人们无节制地饮酒,无力偿还酒债者比比皆是,载于《沙海古卷》的169号文书,系一张酒帐单,其中拖欠酒帐的即有太侯、税吏、百户等不同身份的30余人。   而在皇家与各级政府之间,欠酒之事亦屡屡发生,585号文书就记有一次还酒给皇家达二弥里码十硒之多。精绝地主雇人耕种土地,有采取实物报酬的办法。   在这个土地兼并剧烈、贫富分化极为显著的绿洲小国里,奴隶主们为所欲为,生活穷奢极侈,吏治腐败,国家税吏腐化堕落,国家所收之酒税常常被他们挥霍享受,使这个贫穷的王国,民不聊生,财政困难,逐渐走向穷途末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