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7日,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议案》。根据此前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
已回购股份情况回顾
2024年2月19日,隆扬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2月21日披露《回购报告书》,拟用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通过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300万元(含),不超过26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1.17元/股(含)。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46.15%,并将按规定全部出售;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债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53.85%。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的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2月11日,回购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等的股份已实施完毕,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整体方案已实施完毕。通过深交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45.30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最高成交价为15.3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9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46.5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减持计划详情
减持原因及目的:依据2024年2月19日《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2月21日《回购报告书》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将按规定全部出售的部分已回购股份,完成此部分回购股份的后续处理。
减持方式: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拟减持数量及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59.24万股,占总股本的0.21%,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
拟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拟减持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8日),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不减持。
减持所得资金用途及使用安排:存放于原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管理。
减持前后股份结构变化
Col1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1,422,953
71.05%
201,422,953
71.05%
无限售条件股份
82,077,047
28.95%
82,077,047
28.95%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452,993
0.51%
860,600
0.30%
1.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出售)的股份
592,393
0.21%
0
0%
2.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未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股份
860,600
0.30%
860,600
0.30%
股份总数
283,500,000
100%
283,500,000
100%
对公司影响及风险提示
管理层分析认为,本次减持已回购股份所得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并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会计准则,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过,本次减持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实施对应股份减持计划,对应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拟减持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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