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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55岁的农民工去上厕所时,被人用气枪击中身亡,家属认为是上班期间,应该

江西南昌,55岁的农民工去上厕所时,被人用气枪击中身亡,家属认为是上班期间,应该属于工伤,公司认为,这是刑事案件,与他们无关。 据浪潮新闻8月7日报道,老游是湖南人,现年55岁,为了挣高工资,来到江西的某公司当农民工,参与国道建设。 当天晚上8点钟,他突然想上厕所,于是和工友打了一声招呼便离开了。 工友告诉他,厕所在另外一个方向,但是老游说太远了,想在附近找个地方解决。 然而,老游离开后过了很长时间都没回来。工友们虽然发现他没回来,但因为工作要推进,没有马上联系他,直到11点钟工作结束下班后才去找。 原本以为老游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在宿舍休息,可到了宿舍,床上空无一人,他们才意识到老游一直没回来。 工友们怀疑老游可能发生意外,晕倒在外面了,可四处寻找一圈还是没找到。 这时他们立即报了警,民警赶来后扩大了搜索范围,才在一处较远的稻田边发现了老游,他已经没有了气息,子弹从眉毛穿入,不幸身亡。 工友们都吓坏了,老游平时和其他人没什么过节,工地上的人不多,大家互相都比较了解,谁和谁有矛盾都清楚,实在想不通会出这种事。 不过,第二天下午,嫌疑人就投案自首了,是一名开货车的人,具体他为何要害老游,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 这边公司已经联系了家属,让他们赶紧赶往江西处理老游的后事。 家属得知情况后,泪流满面,握电话的手都在颤抖。前几天才和老游通过电话,还盼着他早点回家团聚,可才过了几天,就天人永别了。 家属还说,老游家中还有三个孩子,上有老下有小,这以后该怎么办?三个孩子中,有的还没成家立业,小的还在读书,今后的开支都成了问题。 最后,家属来到江西,希望公司能给个合理的解决办法,可对方却说这是刑事案件,与公司无关,不算工伤。 可是家属认为,事情发生在上班期间,无论如何都应该算工伤。 后来公司表示,等民警那边给出处理结果,他们再讨论赔偿事宜。 不过,网友们认为,不管是什么案件,只要是上班期间发生的意外,就应该判定为工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老游在工作期间外出上厕所遭枪击身亡,这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虽然老游是在工作期间外出上厕所时遇害,但上厕所属于满足合理的基本生理需要,通常可视为工作原因的合理延伸。而且他是在工作期间,从工作场所外出解决生理需求的途中出事,符合工伤认定中工作时间、工作原因的相关要素,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二、公司以这是刑事案件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合法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 公司不能仅以是刑事案件为由就拒绝认定工伤。如果公司认为不属于工伤,就有责任提供证据来证明老游的死亡与工作没有关系。 但就目前情况看,老游在工作期间因基本生理需求外出而遭遇不幸,公司拒绝认定工伤的做法缺乏充分依据,这种简单的推脱不太合理也不合法。 三、家属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应该怎么办? 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要是家属觉得工伤认定结果不合理,比如认定不构成工伤,他们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法院来判定是否应该认定为工伤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浪潮新闻8月7日报道。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1
用户10xxx81 2
2025-08-07 23:36
要人社局认定工伤,出具工伤认定书,才是工伤。
雪尘
雪尘 1
2025-08-07 23:43
这个不是事故,真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