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女子牵着两条狗乘坐电梯出行时,因狗先咬伤邻居被邻居踢伤。事后邻居索赔无果,告上法庭并获赔800多元。可女子败诉后,却也将邻居告上法庭,但其却不仅要求邻居赔偿共计6万余元,且还要求邻居赔礼道歉。那么其诉求会获得支持么?
在北京房山的一个小区里,因为宠物狗咬伤了人,邻居之间闹起了矛盾,最后还变成了两家人互相告上法庭的事情。
李某住在这个小区的6楼,而王某住在10楼,家里养了两条狗。去年1月的一天早上,李某急着坐电梯去上班,刚好碰上王某牵着狗也要进电梯。王某让李某稍等一下,坐下一趟,但李某还是进了电梯。没想到,电梯门一关,那两条狗就突然扑向李某,把他给咬了。李某情急之下把狗踢开,然后赶紧报警去了医院。王某呢,也带着狗去宠物医院看了病。李某找王某要赔偿,没谈拢,就把王某告上了法院。法院根据法律,判王某赔给李某800多块钱。王某心里不服,反过来把李某也给告了,要李某赔狗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6万多,还要李某道歉。
法院仔细查了查,觉得王某养狗没戴嘴套,这是不对的。而且李某被咬后反击,也算是自我保护,没做得太过。所以,法院最后没支持王某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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