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报道,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上课态度消极的教师、私自在校外开设补习班的教师以及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教师,其“铁饭碗”可能难保。 小编查阅信息来源,竟然是自媒体的相关解读,并没有官方文件。也没有具体的官方报道的案例。 但是,这“四类”教师,可谓是“害群之马”,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教育体制内的表态都是“深恶痛绝”的。 整顿教师队伍的呼声越来越高。有的地区准备出台政策。教师不要以为是“铁饭碗”就可以打“擦边球”。 规范教师行为,严明教师工作态度,这没有错。但是法规的落实,不是某个地区或学校就可以做到的。比如没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不是教师本人的问题,而是招聘单位的问题,单位既然招聘了教师,那就受劳动法保护的,无缘无故的辞退了,那是要赔钱的。 再说上课态度消极。如何评价是“消极”的,教师不是制作产品。你是说教师没有备课,还是说教师上课不会说话,还是说不给学生批作业。所以这个“消极”指标如何定性。 有些事就“是瞎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