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太太年迈体弱,就让在广州工作的女儿辞职回来,母女签订协议,她把490万卖房款给女儿,女儿承担她养老和丧葬费用。以及租房费用。女儿支付3年房租后,一次性为母亲交20万养老院费用,不料老人只住了5个月就坚持租房。女儿提议用养老院费用抵前2个季度的租金,老人大怒,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赠与,要求女儿返还490万。法院判了! 老太太靳某,老伴去世得早,只留下一个女儿和她相依为命,靳某上了年纪后身体越来越差,日常起居都需要有人在身边照料。 她女儿,原本在广州有着稳定的工作,日子过得也算安稳。可老太太实在放心不下自己独自生活,思来想去,就希望女儿能辞职回北京,专门照顾自己。 女儿在广州打拼多年,工作也有了一定的基础,可面对母亲期待又带着些无助的眼神,她最终还是心软了。 女儿辞去广州的工作,回到北京,意味着要放弃熟悉的环境和积累的人脉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但在亲情面前,她选择了回归家庭,承担起照顾母亲的责任。 为了补偿女儿辞职后没了收入,靳某思虑再三把房子卖了,将所得的 490 万元给了女儿,相当于补偿。母女俩还签订了协议,约定女儿要承担母亲养老以及丧葬的所有费用,这里面自然也包括租房的开销 。 一开始,日子过得也算平静,女儿尽心尽力照顾母亲,按照协议支付各项费用。三年时间里,吕某按时给母亲支付房租,可后来,她一次性给母亲交了 20 万的养老院费用。 本想着母亲在养老院能得到更专业的照顾,自己也能稍微轻松些,可没想到,靳某在养老院只住了 5 个月,就怎么都不愿意继续待下去了,她觉得养老院不清净,而且很不舒服,坚持要回家重新租房住。 这时候,女儿觉得之前交的 20 万养老院费用不能白白浪费,就提议用这笔钱去抵前两个季度的租金。可在靳某看来,养老院是养老院的费用,房租是房租,不能混为一谈。 母女俩就因为这事儿产生了巨大的分歧,矛盾越闹越大,最后靳某一怒之下,把女儿起诉到了法院,要求撤销之前的赠与,让女儿返还那 490 万元 。 法院审理过程中,仔细梳理了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发现女儿在支付养老费用的过程中,确实存在未按约定支付房屋租金的情况,这就构成了对赠与合同所附义务的违反。 按照法律规定,靳某主张撤销赠与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不过,毕竟女儿也已经为母亲支付了一部分合理的养老费用,经过核算,二审法院判决女儿返还靳某 480 万元 。 这件事儿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议论纷纷。有网友说:“亲情一旦和金钱、协议绑在一起,好像就变味了,好好的母女情,最后闹上法庭,太让人唏嘘。” 也有网友感慨:“照顾老人本来是出于亲情,可一旦变成有明确义务的约定,执行过程中稍有偏差就容易出问题,还是得平衡好亲情和责任 。” 亲情固然珍贵,但涉及到财产赠与和义务约定这些事儿,还是得提前把细节捋清楚,最好能有清晰或者明确的书面约定,免得后期因为理解不同产生矛盾。而且,在处理家庭关系和养老问题时,沟通特别重要,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想,也许很多矛盾就能避免。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源:顶端新闻 发布于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