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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新闻炸裂!男的养小三被妻子发现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小三返还丈夫给她的138

这个新闻炸裂!男的养小三被妻子发现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小三返还丈夫给她的138万,一审判决,小三输了,她需要还给原配111万。 小三不服上诉,自爆身份是失足女,她和法官说除了一辆二手车和他们在一起花费的费用,其他男子转给她的钱都是“嫖资”,是他们发生关系的费用。 所以案子性质就变了,嫖娼是违法行为,二审法官撤销一审判决,把案子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有网友说,这个小三是个狠人,她得不到的东西,原配也别想得到,这钱全部充公了,原配最惨。 有网友说,这也是好事,给出轨的男人点教训,别以为出轨再回归家庭,还能把钱要回来。 但是我有个疑问,失足女虽然承认是服务费,但是138万,明显不单单是嫖资,谁会花这么多钱找“小姐”。我觉得这个小三就是报复,想鱼死网破。 如果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也需要全部充公吗?原配的那份可以早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