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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方董事会选举新执行事务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

近日,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该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杭州市上城区西湖大道12号新东方大厦A座18楼大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选举执行事务董事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董事的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长王正甲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正甲先生接下来将在公司的运营管理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其决策和领导能力将对浙江东方的发展产生关键影响。

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

同时,会议还通过了关于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及推选召集人的议案。同样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董事会选举肖作平先生、王义中先生、贲圣林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其中肖作平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公司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将在公司的财务监督、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此次浙江东方董事会的两项重要选举结果,预示着公司在未来的运营和管理方面将有新的布局和发展方向,市场也将密切关注这些人事变动对公司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