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男子到烟酒行买了2瓶飞天茅台酒准备宴请朋友,共花了5400元。可朋友喝了酒后,怀疑酒是假的,于是让男子去举报烟酒行,后经鉴定果然是假酒,于是男子将烟酒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5400元购酒款并赔偿54000元。一审法院支持了退一赔十的请求,但二审法院却发现了重大问题。 据8月17日报道,买东西遇上假货,索赔本是天经地义,可乌鲁木齐那起假茅台官司,二审法院一查,竟查出了更复杂的内情。 2024年3月,男子买了两瓶飞天茅台,花了5400块,朋友喝着不对劲,鉴定后确认是假酒。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男子一纸诉状将烟酒行告上法院,要求烟酒行返还自己5400元的购酒款,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欺诈赔偿的规定,索要十倍赔偿,即54000元。 一审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烟酒行销售假酒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侵害了男子的合法权益,于是支持了男子退一赔十的请求。 然而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烟酒行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展开了深入细致的调查。这一查,发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 法院调了记录,发现男子在乌鲁木齐好几家烟酒行都买过飞天茅台,每次买完没多久,就会去举报,接着再起诉索赔。更关键的是他每次买酒的时候,都带着设备全程录像,从进店挑酒、付钱到拿酒离开,每个环节都拍得清清楚楚。 二审法院觉得这事儿不简单,按相关规定,“退一赔十” 是为了保护正常消费者的权益。可要是故意盯着卖假货的商家买,买了就靠这个索赔挣钱,那就不算正常消费了。最后二审法院改了判,只让烟酒行退给男子 5400 块的购酒钱,那 54000 块的赔偿款,就不支持了。 其实类似 “知假买假” 的事儿,这些年不算少。 前几年在上海,有个人在不同的小超市里买过期牛奶,每次买个一两盒,然后就去法院起诉索赔 “退一赔十”。一年多时间里,他起诉了二十多次。后来法院查的时候,发现他专挑快过期的牛奶买,买完也不喝,直接就去索赔,最后认定他不是正常消费者,有些案子就没按 “退一赔十” 判。 正常消费者买东西遇上假货,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当然该支持。可要是把 “知假买假” 当成挣钱的路子,专门钻空子,就有点变味了。 就像乌鲁木齐这案子里的男子,要是真为了招待朋友买酒,遇上假酒索赔合情合理。可他反复在多家店买酒、举报、索赔,还全程录像,难免让人觉得是有备而来,专门靠这个牟利。 现在法院审理这类案子,也会更注意区分是正常维权还是 “知假买假” 牟利。毕竟法律保护的是实实在在的消费者,要是让 “知假买假” 的人靠这个挣钱,既可能扰乱市场,也偏离了维权的本意。 这案子也给不少人提了个醒,买东西遇上假货该维权,但得是凭着真心遭了坑才去维权。要是动了歪心思,想靠这个 “发家”,到头来可能不仅拿不到赔偿,还落得一场空。 信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