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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思极恐!”江苏扬州,一男子深夜回家发现,有一个陌生男人在自家卧室,妻子还躺在

“细思极恐!”江苏扬州,一男子深夜回家发现,有一个陌生男人在自家卧室,妻子还躺在床上“睡觉”。男子原以为是妻子背叛了自己,在陌生男人逃走后,男子才发现妻子竟处于昏迷状态,床上有一根抽血用的压脉带,妻子胳膊上还有针眼和血迹。男子觉得事情不对,立刻选择报警,警方的调查结果结果令人震惊! 2023年跨年夜的凌晨两点,扬州俞女士的家门被轻易推开,当时她一个人独自在家。进来的男人叫李某某,37岁,手里拿着一块浸透了麻醉剂的黑布,还有医用压脉带和采血针。 他没有遇到任何阻碍,进屋后就用那块黑布捂住了俞女士的口鼻。布上浸泡的是七氟烷和异氟烷,都是手术级别的麻醉药。俞某很快就失去了意识,随后李某某用专业的姿势,给她绑上压脉带,进行了静脉抽血。 一切结束后俞女士的丈夫恰好回家,撞见了正要离开的李某某。他抄起桌上的水壶砸过去,李某某仓皇逃走。俞女士醒来后,只发现自己左臂上有清晰的针眼和血迹,床边还留着一根压脉带。医生后来的鉴定,证实了那确实是静脉抽血留下的痕迹。 这起案子的诡异,不只在作案手法,更在最后的判决。经过扬州市法院一审和二审,李某某最终获刑两年,罪名是“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个结果让很多人心里打了个大大的问号。 麻醉、拘束、抽血,这些行为的危险性显而易见,为什么罪名却定得这么轻?法院的判决其实有法可依。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最高刑期就是三年,李某某有多次犯罪的前科,理应从重处罚,但他归案后如实供述,又构成了坦白情节。两年的量刑,在法律程序上无懈可击。 问题在于法律的条文似乎没能完全覆盖这种新型犯罪的全部恶意。要定故意伤害罪,一个针眼达不到轻伤的法定标准。而他的行为,也不符合其他更严重罪名的构成要件。 法官在判决书里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如果以后查明被抽走的血液有非法用途,可能会追加新的罪名。这句话既是司法严谨的体现,也透露出一种无奈。法律的尺子暂时只能量到这里。 那么李某某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被捕后交代,只是为了“喜欢这种紧张感,能解压”。这个理由听起来荒唐,却揭开了一个更深层的心理黑洞。有教授分析,这根本不是什么解压,而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他追求的是一种掌控他人、打破禁忌的变态快感。 选择静脉抽血这种方式,本身就带有强烈的仪式感。他迷恋的或许是这种“科学化施暴”的过程,享受那种如同医生般冷静地对他人的身体进行侵犯的支配感。这种非功利性的、成瘾性的犯罪行为,其内在驱动力远比抢劫或强奸来得复杂和危险。 翻看他过往的案底,从盗窃到强迫,再到非法侵入住宅,他一直在用各种方式试探和挑战社会规则的底线。他懂得开锁,懂化学,还掌握了专业的医疗技能,这些能力组合在一起,让他成了一个极其难以预测的威胁。 这起案件的发生,也照出了我们身边安全网的漏洞。七氟烷是严格管控的药品,是如何流到他手里的?小区的门禁为何形同虚设,让他能“直接推门进入”?这些环节的失守,共同为这起恶性事件铺平了道路。 恐惧的涟漪迅速扩散开来。案发后那个小区的居民集体加装了监控,整个扬州地区的家用安防设备销量,在那一周猛增了320%。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对自身安全最朴素的担忧。家,这个本该最让人安心的地方,却成了一个变态罪犯的“解压室”。 两年刑期很快会过去,但这个案子留下的思考,远没有结束。扬州法院的判决书写道,“任何人的心理宣泄,都不得以践踏他人权利为代价”。这句话说得很好,但要让它真正落地,我们需要做的还有很多。我们到底该如何守护这份最基本的安宁?这是一个需要所有人共同回答的问题。 信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