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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区:当好廉政“体检员”提高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质效

“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促进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工作指引……”近日,晋宁区纪委监委出台《晋宁区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办理工作指引》,对意见回复的办理流程和回复口径作出进一步规范。

一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将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作为重要的“廉政体检”,在选人用人、提拔晋升等工作中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该工作指引的出台是区纪委监委协助区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筑牢干部廉洁从政“防火墙”的关键举措。

“我们着力构建‘集中—分散—再集中’的工作流程,全面收集干部廉政信息,力求为干部精准‘画像’。”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流程为,收到征求意见后,组织部门立即将其录入“一件一码”电子化登记系统,系统随即智能分送至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进行并联审查,综合各部门审查意见拟定回复意见,并经过严格的“初审—复审—终审”三级程序,最终根据综合审查结果出具正式规范的廉政复函。工作完成后,所有流程材料形成电子档案统一编号归档,确保全程留痕、底数清晰。今年以来,晋宁区纪委监委已高效完成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回复76批次,涉及干部1604人。

为精准把握干部廉洁情况,晋宁区纪委监委还注重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成果,特别是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纳入审核范畴,充分运用巡察报告、个别谈话报告、政治生态分析报告等材料进行动态研判。同时,通过畅通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信访渠道,主动收集和精准分析问题线索,全面准确把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对于审核中发现政治上有问题的情况,坚决落实“一票否决”,杜绝“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机制,重点优化沟通协商机制,动态健全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更加实事求是、规范审慎地开展工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和政治生态提供坚实保障。”晋宁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昆明日报记者徐剑通讯员温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