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赵明军先生和王健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赵明军先生和王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赵明军先生和王健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赵明军先生和王健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明军先生和王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3.18%股份)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提名孙清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