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下属公司宁德国泰华荣新材料有限公司终止投资建设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并终止对其增资。
2021年12月11日,江苏国泰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曾审议通过投资建设该项目及对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项目由宁德华荣负责实施,总投资153,798.00万元,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50,000.00万元对宁德华荣进行增资。原投资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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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
项目投资估算
计划总投资153,798万元,用地约180亩,其中建设投资73,79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81,000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宁德华荣
项目建设地点
宁德市龙安工业园区新征土地
项目进度计划
建设周期24个月
项目资金来源
华荣化工增资5亿元,其余由宁德华荣自有或自筹
截至公告披露日,项目已取得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累计已投入土地款3,285.02万元,均通过华荣化工借款至宁德华荣。
项目终止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宁德华荣2023年3月竞得的地块未能按约定日期交付,项目缺乏推进基础,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后续工作;另一方面,近年来锂离子电池材料领域产能扩张显著快于市场需求增长,产能阶段性过剩,市场竞争激烈,电解液产品价格持续下行,行业盈利空间大幅压缩,公司预计该项目产能难以消化,投资回报率大幅下降,难以实现原计划效益目标。
公司表示,本次终止项目是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经营战略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提醒投资者,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虽投资风险相对可控,但仍需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