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ohu

这个,判得完全合理合法,于情也通,于理也顺!

这个,判得完全合理合法,于情也通,于理也顺!

评论列表

无限可能
无限可能 2
2025-09-09 23:27
用的理由不对啊,通告上不是说了,他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利为什么不用这个理由去开除?有实际证据的话那里用赔偿?
七尾狐狸
七尾狐狸 1
2025-09-08 21:28
赵怒,有什么资格去逼问上级的人事安排?不过那个王某确实也太没涵养了

随风而逝 回复 09-09 03:45
怎么没资格?他原来是总务部总监,是部门老大,后面改了新的组织结构没征求他意见直接把什么行政中心摆在总务部头上?如果是你你愿意吗?直接空降一个顶头上司

用户43xxx98 回复 09-09 08:26
你一个打螺丝的知道个屁,

东张西望1234
东张西望1234 1
2025-09-09 05:33
什么烂公司?
巷子里的小伙
巷子里的小伙 1
2025-09-09 03:19
获赔84万可不是什么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