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母亲去世,剩下了10岁的姐姐和8岁的妹妹却不知道父亲是谁,身边只有81岁的外公。姐妹俩出生在美国,和母亲一直生活在上海。母亲突然患恶心疾病离世,可她们的护照又即将到期,马上要被送回无亲无故的大洋彼岸,紧急之下,外公主动申请成为他们的监护人。可法官疑惑,孩子的生父呢?他才是孩子第一顺序监护人呢。 据潇湘晨报•晨视频报道,今年已经81岁的王大爷,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她要为已经去世的女儿,继续担负起养育两个外孙女的责任。他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但让人感到疑虑的是,孩子生父是谁,为什么没有出来接走姐俩?为什么两个孩子身边只有王大爷一位亲人了? 事情还要从十年前说起,王大爷的独生女儿王女士,独自来到大洋彼岸居住,在2015年和2017年分别生下了两个女儿,孩子出生后不久,她便带着她们回国,选择和王大爷生活在一起。 王女士带着孩子回来时,王大爷已经七十多岁了,问王女士,这外孙女的父是谁?王女士却从不回答。 去年七月,王女士突然在医院查出自己得了恶性肿瘤,这样她的心思一下就沉重了下来。 为了还未成年的孩子,她只能选择积极配合治疗,在医院期间,她把两个女儿寄托给自己的表妹照顾。 两个月后,王女士病情稳定下来了,她高兴的回到家里,和好久没见的两个女儿互诉着想念之情。 王女士最终还是离世了,一个人的离开,却是整整一家人的不幸,年已八旬的父亲和生病住院的母亲承受着丧女之痛。 王女士不在了,王大爷把不能自理的老伴托付给医院的护工照料,自己肩负起了养育两个外孙女的重任。 时间来到今年三月,王大爷发现,一个孩子的护照今年9月初就到期了,于是王大爷找到相关部门,申请给孩子办理续签。 但根据规定,只有监护人才能给孩子办理延期,到期没有及时办理的,将有被驱逐出境的风险。 于是,王大爷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成为两个外孙女的监护人。 王大爷的这个请求立刻让工作人员产生了疑虑,两个持有护照的美籍女孩儿,为什么由他们的中国外公申请当监护人呢?两个孩子的父亲在哪? 王大爷表示,当时王女士重病走的急,也没交代后事,他对孩子的父亲也是一无所知。 为了尽快成为孩子的监护人,避免护照过期带来的麻烦,王大爷把能上交的材料全都上交了。 那么,王大爷能否成为顺利两个外孙女的监护人呢? 1、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但是,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第二顺序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兄、姐为第三顺序的的监护人。 然后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那作为外公的王大爷要成为两个外孙女的监护人,现在需要证明孩子的父亲完全找不到才可以。 在王大爷上交的材料里,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为空白,但在小学的入学档案中却有两份复印机,一份是王女士在美国的结婚证,另一份是标有父亲信息的孩子出生证。 这一下让工作人员沉思,按照规定,要是孩子的父亲可以找到,那王大爷就不能成为孩子们的监护人。 于是为了孩子能顺利办理护照的延期手续,法院立刻开通涉及未成年人绿色通道快速立案开庭审理,并利用第三方对王大爷家进行家事调查。 调查发现,孩子入学信息上的父亲只是王女士的朋友,并不是孩子父亲,只是当初王女士为孩子能顺利入学,让其帮忙提供自己的护照,他并不清楚孩子的生父究竟是谁。 还有孩子们反馈,从出生开始就没有过爸爸的印象,甚至家里从未出现过王大爷以外的男性。 通过相关亲属的证明,王女士曾表达过养育试管婴儿的想法,两个孩子可能就是。 这也证实了几乎不可能找到两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这样,王大爷就可以成为顺序监护人。 2、王大爷有没有能力做两个孩子的监护人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要根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经过调查,王大爷老伴住在医院,由护工照料,王大爷虽然已经81岁,但身体和精力都很好,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经济状况也很好。 对于两个孩子的生活学习都能提供不错的条件,最重要的是,两个孩子从小就和王大爷生活在一起,彼此相互了解,感情深厚。 3、王大爷作为中国外公可以为两个外籍女孩作监护人吗?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该法保护对象包括未满十八周岁的外国人、无国籍人。 这样王大爷作为两个外籍女孩的外公,完全可以成为他们的监护人。 经审理认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已经去世,父亲并未找到,而且孩子对父亲也毫无印象,孩子的意愿是和外公生活在一起,外公也愿意担任孩子的监护人。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原则,判令王大爷成为两个孩子的监护人。 对于这一事件,您还有哪些看法,欢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