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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一男子胃癌晚期躺在病床上,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10岁的小女儿。可一次

河南洛阳,一男子胃癌晚期躺在病床上,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10岁的小女儿。可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和小女儿做了亲子鉴定,却意外发现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男子只好想方设法联系到了孩子生母一家,希望他们能继续照顾这个孩子。可孩子的姥姥却表示:他知道孩子不是他亲生的,要不然我女儿比他小20岁,凭啥和他结婚? 据金羊网9月8日报道,李先生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因性格不合与对方离婚后,他带着自己的大女儿一起生活。 二零一三年,李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小20岁的小芬(化名),他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年轻有活力的女孩子,并对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 在李先生的攻势下,小芬同意了,但当时她给李先生提了一个要求:希望能先把孩子生下来再领证。 李先生同意了,就这样,李先生有了自己的小女儿。 可是,婚后的生活并没有李先生想象中的那么幸福。 小芬经常在外面喝酒打麻将,也没怎么管过孩子。 李先生接受不了这样的日子,二零一八年,他和小芬离了婚,独自带着小女儿生活。 一晃,就又是五年。 今年七月份,李先生不幸查出了胃癌晚期,他的生命已经所剩无几了。 弥留之际,李先生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小女儿。 他表示,小女儿跟着自己生活,他从来没有委屈过孩子,孩子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 可谁知道,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李先生和小女儿做了亲子鉴定,却意外发现自己养了10年的小女儿,竟然不是自己亲生的。 虽然孩子不是亲生的,但毕竟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李先生希望在自己走后,能给小女儿找个归宿,便让自己的大女儿联系上了前妻小芬一家。 当提到小女儿并非李先生亲生时,前妻母亲却表示,当时李先生是知道这件事的,还认下了这个孩子。 否则自己女儿小芬比李先生小了20岁,凭什么要和这么一个离过婚的老男人结婚? 李先生十分痛心,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前妻一家还说自己当时是知情且同意的。 但李先生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再纠缠了,现在的李先生只希望,前妻一家能把孩子接走,好好养大这个孩子。 起初,前妻一家一直相互推卸责任,不愿意接走这个孩子。 但在调解员的调解下,最终,前妻一家还是接走了这个孩子,并表示愿意好好把她养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应该如何分析这件事呢? 一、李先生重病在床,无法继续抚养小女儿,孩子的生母是肯定有抚养孩子义务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因此,不管李先生是否生病,作为孩子的生母,小芬都有抚养孩子的责任。 更何况,现在李先生已经重病在床,没有办法继续照顾孩子,小芬更是需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二、李先生说自己不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而小芬一家却说李先生当时是知情的,小芬一家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夫妻之间应该坦诚相待,如果李先生的确知道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仍愿意抚养这个孩子,这个抚养行为,在法律上是受到保护的。 但是,如果李先生不知道孩子并非亲生,则小芬一家可能涉嫌欺诈抚养等不合法行为。 那么,您对这件事有何看法呢? 素材来源:金羊网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