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ohu

“为了钱脸都不要了!”河南郑州,女子花费8500元,报了4天4夜的大理纯玩团。旅

“为了钱脸都不要了!”河南郑州,女子花费8500元,报了4天4夜的大理纯玩团。旅游团宣称,入住高端海景房,旅游期间不进当地“特产”购物店。可到了大理后,却发现所谓的高端海景房就是能看见海的房子,还带着她在“特产”购物店逛了五六个小时,期间各种推销不断。女子认为旅游团“虚假宣传”,可对方负责人却说:她理解有问题,谁规定海景房就必须在海边了?   这话说出来,简直像在打消费者的耳光。王女士当初看到广告牌上那几张照片,推窗就是洱海,蓝天白云倒映在湖面,阳台上摆着咖啡杯,风吹着纱帘飘起来,谁看了不心动?   她不是没问过细节,工作人员还特地拿手机给她看实拍图,一口咬定“全程海景房”“绝对无购物”,这才放心交钱签合同。   结果呢?住的酒店离洱海隔着一条四车道马路,对面是新建的居民楼,窗户一开,听到的是车喇叭,看到的是水泥墙。   她踮着脚、歪着头,才从楼缝里瞥见一点灰蒙蒙的水影。这要是叫海景房,那我家阳台上望见小区喷泉,是不是也能算“湖景豪宅”?   更离谱的是,前两天行程还正常,第三天开始画风突变。导游突然说要去“文化体验区”,车一停,是个装修得花里胡哨的大卖场。   进去一看,全是卖银器、玉石、普洱茶的柜台,导购围上来就问“要不要开光”“这玉能改运势”。   王女士当场就懵了,这不是纯玩团吗?怎么跟以前听说的低价购物团一个套路?   她问导游原定的古镇行程去不去,导游笑眯眯地说“这个也是文化体验嘛”,然后就没了下文。一群人被卡在店里,走也不是,留也不是。   有人想溜出去,导游立马拦住说“团队行动不能离队”,硬生生耗了五个多小时。   她坐在角落里刷手机,看着朋友圈别人晒洱海日落,自己却在玉器店听人讲“这块翡翠能旺夫”。   回来之后,她找旅行社理论,对方态度强硬得离谱。说什么“能看到海就算海景房”,还搬出“景中店不算购物点”这种鬼话。   最气人的是,负责人居然说她“理解能力有问题”,反问“谁规定海景房必须靠海”?   这话一出,王女士差点一口气没上来——你们卖的时候用美景图勾人,出事了就玩文字游戏,这不就是明摆着欺负人吗?   她不是没想过算了,毕竟人都回来了,闹大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可越想越憋屈,8500块不是小数目,相当于她一个月工资。   报团图的就是省心、靠谱,结果省了心却换来一肚子火。宣传时说得天花乱坠,合同上却模模糊糊,真出了事,一句“理解不同”就想打发人?   其实这种事早就不是个例。这几年多少人报了“纯玩团”,结果被塞进一个个购物点,导游嘴上说“自愿消费”,实际上全程盯着你,不买东西就给你脸色看。   所谓的“景中店”,说白了就是挂羊头卖狗肉的购物陷阱。而那些海景房、湖景房的宣传,更是靠几张精修图忽悠人,实际入住条件连普通民宿都不如。   更让人寒心的是,出了问题没人担责。平台说是供应商的问题,供应商推给地接社,地接社又怪导游个人行为。   最后责任一圈转下来,消费者成了唯一买单的人。   王女士去找调解,对方一句“不满意可以起诉”,轻飘飘就把她打发了。可普通人谁有时间精力去打官司?他们就是吃准了这点。   法律其实写得很清楚。《旅游法》明令禁止强制购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规定不能用格式条款减轻责任。   你说“能看到海就是海景房”,那按这逻辑,我站楼顶望见月亮,是不是也算“月景套房”?这种偷换概念的伎俩,法院不会认,也不该被纵容。   现在她已经向监管部门举报,也联系了媒体。她说自己不是非要多少钱赔偿,就想让这家旅行社认个错,别再用同样的套路坑下一个游客。   她知道维权很难,但总得有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不然这些歪风邪气永远刹不住。   旅游本该是放松的事,不是花钱买罪受。可当“纯玩”变成幌子,“海景房”变成文字游戏,消费者还能信什么?   下次谁再说“我们是正规平台”,她只想问一句:你们的“正规”,到底是谁的正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