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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精华液利用“过敏险”薅羊毛,1年内下单24次,获利2万元,法院:判刑一年一个月,罚1万,退赔款7万

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商家“过敏险”实施“薅羊毛”行为的案件。2024年8月,爱美人士王某在某化妆品官网店铺购买了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款次抛精华液。试用后,王某脸部出现过敏现象。由于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该产品购买了“过敏险”,王某按照流程上传脸部过敏图片、申请退货并填写物流单号后,很快便收到了公司退款。这次轻松退款的经历,却让王某动起了歪脑筋。此后,她用自己名下的3个网络平台账号,多次购买该产品,利用系统自动退款规则,通过上传过敏图和其他物流单号,屡次在实际未退货的情况下申请退款,并将收到的产品在某线上二手购物平台降价出售,短短数月便获利二万余元。经查,2024年8月至2025年1月,王某用相同手法,频繁下单该产品24次。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共计四万余元。最终,奉贤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退赔款人民币七万元发还被害单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