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是有了,家却没了!
北京有位女子,瞒着当全职先生的丈夫,给患癌的母亲转了 122 万。丈夫知道后竟然把她告上法庭,说她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
可这女子也满肚子委屈:自己创业时,母亲曾资助过 30 多万,这次转钱既是还债,也是尽孝心。
从法律层面说,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确实需要双方同意。但这钱是给母亲治病尽孝,难道就这么难被理解?
法院的判决也挺耐人寻味,最终让女子返还丈夫 35 万。
在我看来,女子救母是天经地义,丈夫却太看重钱财,把利益看得比亲情还重。一个家里要是只谈钱,没了人情味,那还有什么意义?
大家说说,这事儿要是发生在自己家,你会站在哪一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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