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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不清了!”浙江,女子例假刚结束就去游泳,结果,当天晚上就大出血,后来住院做

“解释不清了!”浙江,女子例假刚结束就去游泳,结果,当天晚上就大出血,后来住院做手术。她向场馆索赔,认为游泳馆没有尽到提醒义务,也没告知要例假结束后过几天才能游泳,要求送她一张2000的游泳卡赔偿!遭游泳馆拒绝!

游泳馆不同意女子的说法,认为女子是在无理取闹,故意讹人,这不关他们的事

工作人员说,都是成年人,女的生理期该注意啥,自己该清楚,提醒不是他们的活儿。场馆说送卡不可能,补几个月时长倒能商量,龚女士不乐意,说要退卡退钱。

网友说得实在:“这事儿掰扯不清,游泳馆要是把该注意的都写墙上,咱自己也多懂点身体的门道,可能就吵不起来了?”

我听着这事,觉得两边都有点理,可又都有点说不过去。龚女士身体出问题,心里肯定窝火,觉得场馆该担责;游泳馆呢,觉得这是常识,没必要天天挂嘴边,各说各的理。

街坊常说 “一个巴掌拍不响”,这事就是这样。

有人说 “游泳馆就得把所有忌讳都写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也有人说 “自己的身子自己不上心,出了事赖别人,没这道理”。其实两边都沾点边,可到底谁该多担点责,真说不准。

其实,女性生理期前后的忌讳,说是常识,可真不是人人都门儿清。有的小姑娘刚成年,可能确实不懂这些;可对过来人来说,这又确实是该知道的事。

反过来想,咱自己的身体自己得攥紧了。就像天冷了要加衣,渴了要喝水,这些不用别人天天念叨。真要去游泳、健身,提前问问医生,查查注意事项,总比出了事再扯皮强。

对咱普通人来说,了解自己的身体是本分。就像知道自己胃不好别吃辣,牙不好别啃硬的,这些不用别人教。对商家来说,把该提醒的说到明处,既是尊重顾客,也是保护自己。

你们觉得游泳馆有责任吗?

评论列表

释然
释然 4
2025-08-06 09:24
这种人不该以诈骗罪逮捕吗???
朝天一棍
朝天一棍 2
2025-08-06 09:30
人都成神经病了,医院提醒提醒么正常,难道其它地方还需要常备医生给你指导?那太阳热天是不是需要打出几个大字,天太热少出来得瑟?这是常识,常识懂吗?
渔樵耕读
渔樵耕读 1
2025-08-06 09:33
这TM也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