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新闻发布会
大众网记者郑州济宁报道
8月7日,济宁市梁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梁山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新闻发布会。大众网记者在现场了解到,梁山县正式公布《梁山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方案》,详细解读了加装电梯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申请条件
(一)房屋权属合法:地上主体结构4层(含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户业主可以申请住宅加装电梯,但住宅需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且未被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保障加装电梯的长期使用和产权稳定性。
(二)符合规划安全标准:住宅需符合城市规划,并满足建筑结构、抗震、消防等规范和标准。
(三)业主协商一致:充分尊重业主意愿,听取该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尤其是可能受到通行、采光、通风、噪声等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若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必须征得该专有部分业主同意。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申请流程
(一)居民协商:由相关业主就加装电梯意愿、费用分摊及维护管理等事宜共同协商,充分沟通,达成一致后签署书面协议,这是加装电梯的基础和前提。
(二)编制方案:申请人需编制符合建筑设计、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规范、标准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方案,电梯设计严格遵循《山东省既有居住建筑加装电梯附属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三)协商结果公示:申请人将加装电梯协议及方案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泛接受居民监督。公示结果需报街道办备案。
(四)申请报建:申请办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办理,线上办理可登录“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梁山站“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模块办理。线下窗口办理到梁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忠义路东段)二楼A207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向所在地为民服务中心加装电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全体业主的加装电梯书面协议;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含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报告);施工设计图;经街道备案的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公示结果报告等材料。
(五)联合会审: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迅速组织相关部门以及有关管线单位进行联合会审,10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可加装电梯的明确意见。各部门并联办理,分别将办理结果通过窗口推送至其他部门,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无需申请人多次跑腿、多头办理。
(六)组织施工:申请人凭会审意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组织施工和电梯安装。开工前需书面向住建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施工告知,接受全程监管。
(七)竣工验收:电梯安装完成并检验合格后,申请人组织业主代表、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竣工验收合格的电梯,严禁交付使用。